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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故意行為】

故意,在不同人的角度、不同時間點,可能有著不同的解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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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故意行為】

故意,在不同人的角度、不同時間點,可能有著不同的解讀。

寶寶最原始出現的動作行為,之後衍生出來的意義,可能是大人們所賦予的。

現在讓我們覺得困擾討厭的故意行為,曾經是否被我們或他人當做是好玩的互動?是否被寶寶解讀為為好玩的、受到喜愛的人關注呢?

不可否認,我們對寶寶的容忍度,會隨著寶寶長大而急遽下降。當初寶寶丟東西開心笑的表情太可愛,現今寶寶丟東西卻變成賊笑。

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,寶寶有了故意行為?
但換到寶寶角度思考,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爸爸媽媽覺得我故意?

宅媽先前聊過,寶寶愛丟是正常的表現,也提倡在安全、合適的情況下,去滿足寶寶,過程中更要適時的去引導寶寶。

舉我自己例子來說:

📚書本:
允許寶寶從架上拿下來,一次很多無妨,但不能拿來丟。

寶寶在拿書下來的過程,我不會特別強化他目前的行為,也就是不特別跟他說什麼,頂多問他“你想要看哪本書”。

這個行為我知道是個過渡時期,如果特別強化或給予關注,寶寶可能解讀為:麻麻喜歡我這麼做!多次後,就成了習慣或大人認定的故意。

引導的部分:
以10個月的妹妹動作能力而言,還無法自己放回去,看完書引導收拾時,改成請妹妹拿書給我,或我找個大箱子讓妹妹放書進去。她不會從頭配合到尾,但我都會留最後一個讓他完成,最後鼓勵她幫忙收。

⛾水杯、食具:
我會讓寶寶練習拿水杯就口,但不允許丟。

過程中可能會無意掉落,第一次我會撿起放回桌面,然後注意看寶寶動作,倘若寶寶立刻再一次掉落,我會選擇【忽略】或【撿起暫放寶寶拿不到的地方】。過程中同樣不給予行為註解或關注,頂多描述當下情況“水杯掉了”。

再一次給寶寶喝水時,【密切觀察寶寶動作】,有任何疑似要放(丟)杯子的舉動,【立馬攔截並立即肢體引導】寶寶將水杯放回桌面,同時給予鼓勵稱讚。

🏀球和玩具:
沒有破掉或壞掉疑慮的,允許盡量丟,更會陪他一起玩!

這個時候就是滿足丟的時刻,陪他一起玩更可以讓寶寶了解,這個時候丟著玩是正確合適的。

適時引導回玩具原本的玩法,例如套圈圈的放、套杯的放、積木放入容器裡發出聲音好好玩……等等。

目前聊到的,是寶寶行為還在建立回饋時期。倘若寶寶已經無意間演化成賊笑小惡魔,除了先前提過觀察紀錄外,以上的原則仍適用,甚至需要明白讓寶寶了解妳不喜歡他這麼做了。重新打破回饋連結是需要加倍的時間和心力,但永遠都不嫌晚!

#訂定標準
#不特別強化過渡時期行為
#忽略
#隔離物品
#密切觀察
#故意行為將出現時立馬阻止
#滿足與陪伴合適玩法
#引導正確做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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